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曾打賭說,如果前國民黨立委林滄敏沒有詐領補助款,要當眾吞下3顆曲棍球,但檢方查無不法,予以不起訴,段宜康因此遭求償,去年還被法院判賠定讞,結果遭網友屢酸還不吞球;段宜康向監察院陳情;監委高涌誠、蔡崇義將當時承辦林滄敏案的檢察官陳隆翔彈劾,引發檢察體系反彈。劍青檢改今(15)日出面痛批,監察院「找碴」,逼迫檢察官翻案。
▲劍青檢改成員林達出面抨擊監察院為特定個案,為特定政治人物,做出傷害司法的行為。(圖/記者潘千詩攝影)
身為劍青檢改成員的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達表示,據他了解,那顆印章不是「贓物」,而是被告用來提款的「證物」,在調查完畢後,依規定要物歸原主,若沒人領就銷毀,監察院竟說這是重大程序瑕疵,根本是刻意誤導成檢察官違法發還贓物印章;監察院找的另一個碴,是指緩起訴書沒提到偽造印章的內容,但事實上是,沒有犯罪的事情,本來就不會寫進緩起訴書。
▲監察委員高涌誠(左)及蔡崇義(右)彈劾檢察官陳隆翔。(圖/中央社資料照)
林達表示,林滄敏獲不起訴後,告訴人聲請高檢署再議被駁,又跑去法院交付審判也被駁,全案調查完畢,程序合法,監察院還可以找這麼多麻煩,目的只有一個,就是逼迫檢察官重啟偵查。
林達強調,司法和檢察獨立,是國家非常重要的價值,監察院不可以濫權,也不可以擴權,希望監察院以後不要再為了特定個案,甚至為了特定政治人物,做出傷害司法的行為。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因打賭吞曲棍球敗訴,屢遭網友酸。(圖/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