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徐永明今24日召開「五年千名公職酒駕 考績修法吃丙重罰」記者會。徐永明表示,政府宣示酒駕零容忍,並在今年3月立法院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提高酒駕罰則。但根據中央各部會統計,近5年累計高達1,001名軍公職人員酒駕,其中移送公懲會人數卻逐年下降。另外,近5年軍公職人員酒駕人數以國防部最多,其次為交通部、內政部,徐委員認為,酒駕情形嚴重的部會應更加強宣導酒後不開車觀念。
▲(圖/徐永明辦公室提供)
徐永明表示,過去5年有33名酒駕軍公職人員年終考績考列甲等,其中還不乏酒駕未主動通報或酒駕肇事等離譜情形。徐永明質疑,酒駕未通報還能拿甲等,恐有欺騙之虞。徐委員指出,根據銓敘部函釋,對於案情重大、嚴重傷害政府信譽者且深受社會關注者,可在10年內重打該名當事人考績。徐永明強調,軍公職酒駕還拿甲等,絕對是嚴重傷害政府信譽事情,各部會應重新檢討酒駕還拿甲等的軍公職人員年度考績。
▲(圖/徐永明辦公室提供)
徐永明也提到,農委會林務局及內政部警政署,均規定任職人員有酒駕情形者,當年度考績考列丙等,其他部會也應比照辦理。另外,現行《公務員人考績法》第12條,規定獎懲得互相抵銷,已成為軍公職酒駕逃避懲處漏洞。徐永明提出《公務人員考績法》第12條及第13條修法草案,刪除獎懲得互相抵銷,並增訂曾因吐氣含有酒精濃度駕駛動力交通工具情事記申誡、過或大過人員,考績應列丙等。同時,建議人事行政總處修改《公務人員酒後駕車相關行政責任建議處理原則》將涉及酒駕之軍公職人員一律移送公懲會懲戒,藉由公正第三方的單位,杜絕各部會官官相護酒駕軍公職人員情事。
▲(圖/徐永明辦公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