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浩原/台東報導
前林務局台東成功工作站主任王專吉酒後駕車,撞死讀大學的吳姓兄妹,直到現在都沒有跟家屬和解,多次法院審理都認定王專吉犯行惡劣,拒絕讓他自首減刑,判王專吉有期徒刑八年半定讞,另外在民事賠償部份,王專吉還必須賠償死者父母一千六百多萬元。
跪著爬進靈堂的,就是前林務局台東成功工作站主任王專吉,去(2013)年6月15日清晨,他酒駕躲避警方攔檢,在台東市開封橋擦撞機車,造成吳姓大學生兄妹當場死亡,由於沒有跟家屬達成和解,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判刑8年半定讞。
吳姓兄妹父親:「我常常在半夜驚醒,想到我的小孩子,好像還在外面,好像躺在路邊,這種痛苦大概到我生命結束那一天才會真正的結束。吳姓兄妹父親吳旺洲受訪表示,法院已經盡最大的力量,但一個車禍死的是兩條人命,判8年6個月,等於一條人命只值4年3個月。吳姓兄妹父親:「死刑對我來講都不夠,合算下來一條人命4年3個月,我是覺得說,人命很沒有價值。」
民事賠償部份,法官認為,2兄妹的父母不僅「絕後」,而且終身承受「白髮人送黑髮人」的痛苦,精神上受到莫大傷害。扣除已經領取的強制汽車險理賠後,王專吉還要賠償被害人父母一千六百多萬元。而林務局則表示,收到判決書後將依規定將王專吉免除技正一職,讓他連退休金都拿不到。(整理:實習編輯陳怡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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