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先前爆出高雄市長韓國瑜的私生女與北農人事案爭議,引發外界一片譁然。昨(4)日出庭應訊,同樣成為鎂光燈焦點,而國會觀察基金會董事長姚立明認為,吳子嘉有兩點勢必向檢察官解釋。
▲吳子嘉出庭。(圖/資料照)
姚立明在接受《新台灣加油》節目訪問時,根據誹謗這項罪名提出解釋,他認為吳子嘉務必先講清楚,到底是聽誰說韓國瑜外遇的事實,也就是所謂的消息源頭,釐清是否有無外傳的李姓藏鏡人,以及藏鏡人在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
▼▲姚立明解析。(圖/資料照)
另外一點則是「基礎資料」,姚立明解釋「檢察官並非徵信社」,不能隨意丟出一個疑點,就要他們去查,而是要具備一定的立論基礎,或是高可信度的消息來源,才能啟動司法偵查機制。
也就是說,即便大家都想知道「王小姐」的證詞,但如果直接把她找來,對她而言是不公平且不被保障的,因此吳子嘉唯有先提供消息來源與相關立論基礎,才能讓爆料被外界信服。(編輯:林瑞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