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張姓男子前年11月間在新莊棒球場的公車站見一名有輕度身心障礙的女子在等公車,便起了色心主動找她攀談,並將她帶到花圃後方,趁機撫摸她胸部,隨後更進一步將她帶到樓梯間環抱、強吻,女子事後返家告訴母親後全案這才曝光,母親氣得報警逮人,新北地院審理後,考量張男已與母女倆達成和解,因此依乘機猥褻罪判他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緩刑2年,期間付保護管束,並須接受12小時法治教育。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張男前年11月8日傍晚5時許,在新莊棒球場的公車站旁發現女子在等公車,主動攀談後發現她反應遲緩,便將她帶到公車站後方的花圃襲胸得逞,隨後更將女子帶往棒球場內的樓梯間環抱、親吻女子,事後經女子母親報警逮人。
新北地院法官審理時認為,張男僅為一己私慾,猥褻被害女子,但考量他坦承犯行,且已與母女倆達成和解,並同意給予緩刑自新機會,法官因此依機猥褻罪判他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緩刑2年,期間付保護管束,並須接受12小時法治教育,可上訴。
▲張男趁機襲胸被害女子。(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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