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品逸/基隆報導
基隆一名18歲男子,日前結識一名14歲少女,並與少女相約到對方的住處發生關係,過程中甚至還用按摩棒等情趣用品,前後共愛愛了3次,2人愛愛完還意猶未盡,在LINE中大聊愛愛的激情過程,最後遭少女媽媽發現怒告。法院審理時,男子的媽媽出面協調,最後以28萬8千元和解,讓男子獲判緩刑。
▲男子與少女相約愛愛3次,遭少女母親提告。(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網站)
據《ETtoday》報導,基隆一名才剛滿18歲的吳姓男子,日前結識一名14歲少女,今年1月他不顧少女未成年,與少女3次相約愛愛,事後還在LINE上大聊性愛過程,少女媽媽發現後怒告吳男性侵。檢警調查後,雖然吳男與少女是合意性交,但少女仍未滿16歲,因此吳男仍遭檢方起訴。
法院審理時,吳男坦承與少女發生性關係,且LINE的對話內容屬實,不過吳男讓母親出面,在庭外與少女的母親協商,最後雙方以28萬8千元和解,最後法院不經言詞辯論程序,判吳男5個月徒刑,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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