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用戶污水接管率,高雄市加速辦理污水接管工程,同時祭出下水道法及公權力,對於不配合的家戶可以依法開罰或強制拆除違建,以利污水接管順利完成。
▲高雄市水利局13日以公權力強制執行三民區陽明路未配合用戶接管的違建戶,拆除家戶後巷貯藏室等,以利接管工程順利執行。(圖/中央社)
高雄市水利局今天以公權力強制執行三民區陽明路未配合用戶接管的違建戶,拆除家戶後巷貯藏室等,以利接管工程順利執行。
水利局污水一科科長張進二指出,污水接管工程多面臨老舊建築防火巷違建、廢棄物及障礙物堵塞的情形,不僅無法維護清掃,也成了孳生蚊蟲等死角;配合用戶污水接管工程,市府公告為下水道可使用地區,如果6個月內用戶不與下水道聯接使用,可依法裁處新台幣1萬至10萬元罰鍰,逾期者由市府強制施工。
他表示,市府尚未對家戶開罰,多以勸導為主,一旦住戶持續觀望,才會強制拆除。
水利局指出,截至5月底,高雄市的用戶接管率43.4%,要力拚今年接管率45%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