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動保處今天宣布,在「動物之家」認養幼齡犬貓,只要滿3月齡以上犬貓都需完成絕育後才開放民眾認養,若民眾堅持認養未足3月齡犬貓,需切結於犬貓滿5月齡前完成絕育。
▲新北市動保處今天宣布,只要滿3月齡以上犬貓都需完成絕育後,才開放民眾認養。(圖/中央社)
動保處指出,依據動物保護法規定,飼主應為犬隻辦理絕育,若未提出免絕育申報者,就可能遭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因此,動保處邀集各界專家學者開會討論後,決議訂定新北市「動物之家」認養幼齡犬貓最小絕育月齡的規定。
動保處表示,大家決議要求各動物之家犬貓3月齡以上需完成絕育後再開放民眾認養,若民眾堅持認養未足3月齡犬貓,飼主也需切結於犬貓滿5月齡前完成絕育手術,如因動物個體因素有不適合進行絕育手術的情況,應提出獸醫師診療證明提供動保處備查。
動保處長陳淵泉表示,已要求各動物之家依規定為犬貓完成絕育,但若民眾已飼養的犬貓雖未規定絕育月齡,但建議於犬貓6到7月齡進行絕育手術,否則若被查獲未絕育時,可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農業局長李玟表示,到新北市8所動物之家認養犬貓很便利,讓毛寶貝們絕育後再到新家庭,不僅可省去飼主再帶去絕育的麻煩,還可免除發情期行為困擾及降低乳腺腫瘤發生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