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詹維耕/南投報導
南投縣男子王忠義疑因積欠債務,設局淹死母親詐領保險金。王忠義涉嫌強壓母親入溪水溺斃,一審判王男無期徒刑,案件上訴後,採信法醫所的鑑定證詞,認定王母是單純溺斃,二審逆轉改判無罪,檢方上訴,最高法院認為殺母事實有待調查釐清、發回更審,殺父的部分最高法院認為,不符合速審法規定予以駁回,此部分無罪定讞。
▼▲王忠義自清沒有殺雙親。(圖/資料照片)
王忠義、陳麗雅夫婦2014年間被控,因積欠債務,先涉持鈍器擊斃父親王樹藤棄屍河中、又開車載母親王蔡秀猜到溪邊,強壓母入溪溺斃,弒親詐領保險金等近百萬元,夫婦倆起訴時遭求處極刑,但一審僅判王男殺母部分無期徒刑,弒父部分兩人均無罪。案經上訴,台中高分院大翻盤,法官以台大法醫學研究所的鑑定,認定「王母跌溪撞頭溺斃成分居大」,且因欠缺直接涉案證據,二審逆轉改判無罪。
▼▲王忠義詐保弒雙親,殺父無罪定讞,殺母無罪發回更審!(圖/資料照片)
涉殺害父親王樹藤部分,合議庭認為,檢方當初認為王樹藤遺骸頭部有「鐵色素」反應,推斷王父遭鐵器敲擊致死,但台灣大學法醫學科暨研究所鑑定,鐵色素應為血跡反應,非鐵器殘留的鐵質,王家也未搜出有血跡反應的鐵器,加上夫妻都否認謀害王樹藤,判無罪。
★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