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5年多前,食用油爆發一連串問題,除一開始的「地溝油」風暴,後又傳出「混油」風暴;「正義油品」就被查出,以飼料用油來混充食用豬油,重製成精緻油品來販售,中招產品有正義香豬油、維力清香油、維力香豬油等,總經理何育仁一審輕判8月,二審逆轉依加重詐欺取財等罪,改重判11年,其中3月可易科罰金。最高法院今(26)日駁回上訴,將何男判囚定讞。
檢方已啟動防逃機制,但沒收金額部分,被撤銷發回更審。
▲正義油品何育仁。(圖/資料照片)
至於同案被告,採購業務吳明正,判處2年,得易科罰金,採購業務胡金忞,判處5年6月,其中1年6月得易科罰金,仲介貿易商林明忠判處9年10月,其中2年4月得易科罰金,上游供應商裕發油脂負責人何吳惠珠判處6年4月,其中2年4月得易科罰金,正義油品判罰3,000萬元,裕發油脂判罰600萬元確定。
對於三審定讞,律師團表示,非常遺憾,不能接受,等收到判決書後,為員工爭取再審,尋求各種司法救濟。
正義強調,公司向上游供應商購買豬油時,是以食用豬油價格購買,合約有要求必須具備食用品質,本公司絕無意購入不可供人食用的飼料油或來源不明的油品,而係遭上游廠商詐騙的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