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品逸/台中報導
這也太扯!台中一名女子到一處養生館按摩,巧遇業務上門向養生館老闆娘推銷,需醫師資格才能操作的「白瓷淨膚」雷射機器,她詢問是否能幫忙去除手上胎記,老闆娘雖沒有醫師資格,卻仍一口答應,但她在為女子施作時,並未做眼睛防護,就這樣不小心將雷射打進女子的眼中,造成女子眼部網膜出血、黃斑部水腫,治療後視力僅剩0.1。法院審理後,判老闆娘10月徒刑;民事部分則判賠8萬770元。
▲楊女遭雷射打中左眼,治療後視力僅剩0.1。(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網站)
據《聯合報》報導,家住台中楊姓女子,2016年間到台中北區一家養生館赴約要按摩,在店內恰巧碰到來推銷「白瓷淨膚」雷射機器的業務員,業務員先對養生館陳姓老闆娘試用,楊女見狀詢問老闆娘是否能幫忙消除手上的胎記,雖然老闆娘沒有醫生資格,依照法律並不能操作「白瓷淨膚」雷射,但老闆娘還是答應楊女,並就在養生館內為楊女施做。
據了解,事發當時老闆娘並未對楊女的眼睛做防護,施做時又不慎將雷射打入楊女左眼,楊女回家後視力模糊,就醫後發現眼睛受傷導致視網膜出血、黃斑部水腫等傷害,治療後視力僅剩下0.1,因此氣憤對老闆娘提告;法院審理時,陳姓老闆娘反指楊女當場並無異狀,事後眼睛受傷才向她求償,但二審刑庭法官不採信,依違反《醫師法》、過失傷害罪嫌判她10個月徒刑,可上訴三審;另外民事部分,則判老闆娘須賠償8萬770元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