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公有停車場電動汽、機車停車格,9月1日起停車將收費。新北市政府交通局表示,過去實施當日、當次停車免費,造成車格被久占,為落實資源共享將開始收費,充電仍免費。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為改善久占車格狀況,宣布9月1日起新北市公有停車場電動汽、機車停車格將收費,充電則維持免費。(新北市交通局提供)(圖/中央社)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自2012年起,陸續在新北市公有停車場設置電動汽、機車停車格,至今共有82處公有停車場設置共211個電動汽車停車格和636個電動機車停車格,提供當日、當次停車及充電免費,連續停放隔日才需另計停車費。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停車管理科長吳政諺表示,提供當日、當次停車免費,原是為了鼓勵民眾使用綠能運具,但經過長期觀察後卻發現,常有電動車久停充電專用停車格,讓真正有充電需求的電動車主無法使用充電設備,引起不少抱怨,也造成停車場管理上的困擾。
吳政諺表示,為了改善久占車格的狀況,9月1日起公有停車場電動車停車格將調整為停車收費,但充電仍免費,以鼓勵民眾使用綠能運具,同時透過使用者付費原則,回歸停車收費機制,使公有資源能夠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