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品逸/台北報導
桃園地院法官俞力華去年遭發現,竟然有45件案件長達半年都沒有動過,另外一件毒品案件,她不但將運輸毒品的重罪改成簡易程序,更在兩次認定毒蟲合於遞減其刑後,仍在調查有無減刑適用,形同「先射箭再畫靶」,嚴重影響法院的公正性,雖然她已在去年9月辭職,但職務法庭審理後,認為她延宕進度,情節重大,並在審理毒品案時態度草率、前後不一.昨判她免除職務,這也是首度有法官因延宕而遭免職。
▲法官俞力華因為延宕45件案件、且判案「先射箭再畫靶」,而遭免職。(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網站)
據《聯合新聞網》報導,桃園地院法官俞力華在2008年時擔任候補法官、2014年成為試署法官,前年4月正式成為合格法官,然而她卻遭職務法庭查出,自2013年至去年2月,期間有45件案子長達半年沒有動作,俞因此在去年9月辭職,監察院也在去年12月通過彈劾,而職務法庭的懲戒,也讓她無法申請回任法官或轉任檢察官,但她仍有律師資格,也可轉任一般公務員。
職務法庭調查,俞力華除了延宕案件外,在一件運輸三級毒品K他命的案件中,她將審理程序改成簡易程序,並且認定被告合於兩次遞減其刑,但事後仍在調查是否有減刑適用,職務法庭認為,此舉嚴重影響民眾懷疑法官的誠實、正直、公平、公正,且延宕45件案件也違反法官倫理「謹慎、勤勉、妥速執行職務」因此判她免職。判決一出,有法界人士為俞力華叫屈,指職務法庭不應指看管考數據;但也有人指出,能淘汰不是任法官,才是民眾希望司法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