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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一廣場/前朝官員質疑內政部自己卻「掉漆」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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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欣旺

內政部長徐國勇,日前在警政署舉辦的選舉查賄座談會指出,移民署與新住民接觸廣泛,也有查賄情資,且具有偵查權,這次也要一起投入查賄工作。

不料,前移民署長謝立功馬上對此開槍,質疑移民署並沒有職權查賄。引來現任移民署長邱豐光立即回應,為維護社會治安與保障新住民選舉權益,移民署加入跨部會查賄行列,並無所謂的沒有職權。

內政部長徐國勇宣示,移民署有「查賄情資,且具有偵查權」,前署長長謝立功則説沒有,到底誰是誰非?

謝立功 徐國勇

▲作者指出,謝立功(左)指控內政部移民署越權辦案,卻誤解法條(合成圖/翻攝自謝立功臉書,徐國勇臉書)

徐謝兩人同樣是學法律出身,徐有通過律師、司法官考試,以及議員、立委經驗,而後者沒有,兩人的法學素養一比就知道。

民國96年1月2日,「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成立。該單位的機關屬性,雖然已不是警政機關,但是該署辦理入出國及移民業務之委任職以上人員,於執行非法入出國及移民犯罪調查職務時,「視同刑事訴訟法規定之司法警察(官)」。而且,移民署人員於執行勤務時,亦得配帶戒具或武器,如執勤人員的生命或身體遭受脅迫或危害時,更得使用武器,與司法警察一樣,所以移民署與警政署相同,都是治安機關之一員。

亦即,從法律上而言,移民署的移民官在處置相關犯罪行為時,同樣被賦予司法警察的權力,擁有相同的職權。投入選舉查賄理所當然。謝立功的法律常識,實在掉漆。

移民署投入查賄的措施,也有保護新住民的「美意」。新住民有的不諳臺灣的法律、文化、風土人情,易於在選舉中被利用,幫忙他人行賄,或受賄,而不知其中風險和責任。透過移民署的宣導防治,可以保護他們不要誤觸法網,也彌補執法漏洞。

謝立功在質疑別人打擊犯罪的同時,其實也要反省自己面對不法犯罪的保守消極態度。在他移民署長任內,部下就曾爆發重大貪污弊案。

最近才被北檢起訴的前移民署資訊組長施明德,於2009至2011年任期間,利用主導多起標案的機會,涉嫌圖利特定廠商並收回扣,至少有7件涉弊,其中包括金額逾7億7千萬的「陸客來台線上申請平台及入出國查驗系統」,以及5200萬元的「入出國查驗暨自動通關系統委外建置案」。施涉嫌向廠商收受數百萬元回扣,圖利廠商得標,再利用妻子、姊姊、姊夫、大嫂、岳母等多位親友的帳戶藏匿賄款、洗錢。檢廉2017年11月第一波搜索行動約談施明德到案,檢察官複訊後諭令100萬元交保。

▲作者指出,新住民有的不諳臺灣的法律、文化、風土人情,易於在選舉中被利用(圖/翻攝蔡英文臉書)

直到去年(2018)7月,徐國勇接任內政部長,極重視部會官員的風紀,得知施明德在移民署資訊組長任內曾涉弊案,立即免去施明德的採購業務。並主動聯繫當時的廉政署長朱家崎,全力配合檢廉單位清查,檢廉才在首波搜索行動過了1年半之後,再次掌握關鍵事證發動第2波搜索。今年8月台北地檢署今偵結,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政府採購法等罪起訴施、業者李奇申等22人及龍雲數位整合、和範2間公司,並建請法官對施從重量刑。

可見謝立功在法律素養上不及格,在用人防弊上,同樣不及格。前朝官員在「狠嘴」當今官員敢做敢為時,小心自己先「掉漆」滿地。

《作者簡介》王欣旺,警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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