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戢靜璇/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王姓男子2017年12月時,為了能夠快速賺取大學學費,而走上販毒的道路,並在2017年12月時,因販售第三級毒品,毒咖啡包10包和K他命1包,到台中某間汽車旅館給欲開毒趴的蔡姓男子,遭警方臨檢查獲。台中地院審理時,王男坦承不諱,表示自己不想靠父母金援,只想倚靠自己的力量賺取學費,法官念其有上進之心,且王男販賣毒品獲得的報酬,毒咖啡包一包100元、K他命一包1000元,僅屬小額利潤,並無獲取鉅額利潤之心,因此將原本販賣第三級毒品應為7年以上徒刑的重罪,為王男減刑兩次,改判1年10個月有期徒刑。
▲王男因想快速賺取大學學費,販賣第三級毒品毒咖啡包和K他命。(資料照與本案無關/翻攝畫面)
據《自由時報》報導,20歲的王姓男子,過去有詐欺前科,平時以賣水果為生,因想考取大學並賺取學費,不想造成父母的負擔,想出以販毒的方式,快速累積錢財。王男於2017年12月28日深夜12點左右,帶著毒咖啡包10包和K他命1包,到汽車旅館與想開毒趴的蔡男交易,剛好遭警方臨檢查獲,毒咖啡包中含有4種第三級毒品,包含硝甲西泮。
台中地院審理時,王男坦承是想自己賺取學費而販毒,且交易中只賺到2000元,沒有想靠販賣毒品獲得鉅額利潤的想法。法官認為,王男頗有上進之心,且與想靠販賣毒品致富的毒梟大有不同,因此將販賣第三級毒品應為7年以上徒刑的罪刑,引用援用刑法第59條規定,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將王男輕判1年10個月有期徒刑。隨後,王男不滿一審判決,再度上訴希望法官給予緩刑,讓他不用進監獄,但台中高等分院認為,王男曾有詐欺前科,還於緩刑期間犯毒,此次輕判已給王男機會悔過,不需要再給予他緩刑,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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