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難民法納入香港 多項難題卡關待解

對於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呼籲台灣訂「難民法」,民進黨立委李俊俋今天指出,難民的定義、人數需釐清,處理難民是否需放棄國籍,以及牽涉到憲法上香港是不是中華民國的領土範圍等問題。

▲民進黨立委李俊俋。(圖/資料照)

香港反送中運動昨天爆發嚴重衝突,黃之鋒投書媒體呼籲台灣訂難民法;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天受訪表示,台灣對於人權的尊重、對於自由民主的程度舉世肯定,對於相關面向都有應該有的法律,機制都非常完備,可以運作。

對於難民法的立法進度,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於民國105年7月14日初審通過難民法草案,明定對於因戰爭、天災或受政治迫害之外國人、無國籍人士,得申請難民認定等。另外,時代力量在106年12月也提出黨團版的難民法草案。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李俊俋今天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說,過去難民法草案在立法院完成初審,是在完全沒有討論下被送出委員會,這樣的初審通過是有問題的。他說,難民法過去都跟國籍法一起討論,光是難民的定義、人數都還需要釐清。

他表示,國籍法過去規定,難民要放棄原來的國籍,過去碰到的問題,都是圖博(西藏)人無法放棄國籍的問題。

李俊俋說,關於香港社運人士,政府過去都是比照圖博人士,以個案處理。

他表示,難民法要不要處理香港問題,是可以討論的,但香港根據港澳條例、憲法等,香港要怎麼定義是不是中華民國的領土範圍,沒有那麼清楚,而且還會碰到香港的國籍算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等問題,這些問題需要去討論與解決,尚未解決前則是先用個案處理。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曾銘宗說,國民黨反對一國兩制,希望各方都能夠尊重香港自由、民主、法治的社會,也贊成要對香港民眾適度協助。

至於要訂難民法,並將香港納入難民法中,曾銘宗說,這要先聽行政院的意見,看看行政院的立場、版本可不可行,再做討論。他說,要制定一部法律,必須要完整、可行、具體、通案可適用,同時台灣內部也要達成共識。

他說,將香港納入難民法草案中,是政治性非常高的立法,要謹慎處理。曾銘宗說,基於人道與人權的立場下,在現行法律允許的狀況下,對香港民眾進行個案處理是可以的,國民黨會要求執政黨應依法行政。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總召徐永明則表示,當初時力提出難民法草案版本,並非針對香港,而是認為台灣作為民主文明國家,應該要開始做相關的準備;至於香港部分會碰到幾個問題,包括牽涉到憲法上中華民國的領土範圍,是否要把香港跟中國大陸放入難民法的界定範圍,朝野還要再談一下。

不過徐永明認為,趁這個機會,朝野各黨團應把難民法列為優先法案,因應香港未來局勢的劇烈變化,而目前來說,港澳條例已賦予政府做事的空間,另外立法院也曾發出朝野黨團共同聲明,聲援香港人民民主自由的訴求。

立法院院會6月17日通過「立法院朝野黨團共同聲明」,聲援香港人民民主自由的訴求;聲明提到,香港人民行動演變為流血衝突,為支持香港的民主法治體制與自由民主,建議政府應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18條及相關規定,對於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緊急危害的香港居民,得提供必要的援助,並給予關懷。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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