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現正熱映中,由邱澤、溫貞菱、劉奕兒和澎恰恰主演的國片《第九分局》,被控雇用童星卻沒投保,也沒在核准的場地拍攝,包括「華文創」公司及董事長何琇瓊因此挨告違反《勞基法》。台北地檢署偵結,認為劇組確實有投保,更換拍攝場地從戶外到室內,對童星更有保障,給予不起訴處分。
▲國片《第九分局》雇童星飾演邱澤的幼年時期,卻挨告違反《勞基法》,結果其實是誤會一場。(圖/資料畫面)
新北市政府發現,《第九分局》劇組在2018年8月18日申請由一10歲阮姓男童星飾演邱澤的童年時期,拍攝地點在新北市淡水福寮,但實際卻在淡水中正路上一處日式宿舍內,依違反《勞基法》,將何琇瓊及華文創公司移送地檢署。
不過製片江郁華證稱,原本的拍攝計畫有2個版本,行政人員也依計畫為童星投保,但因拍攝當日天氣不佳,臨時從戶外改到室內,還來不及報備。童星的母親證實江郁華的說法。
檢方認為,拍攝地點從戶外改到室內,不但較為安全,更不至於對童星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響,而劇組確實也有投保,又拍攝工作本就多有變化,劇組也難完全掌控,因此主觀上並無違法犯意,依罪證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