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報導,為配合「踏浪者」行動需要,香港警方近日購入一萬支伸縮警棍,今(10)日起陸續派發給休班的警務人員隨身攜帶,以便執法與防身。
▲香港警方近日購入一萬支伸縮警棍,派發給休班警務人員隨身攜帶。(圖/翻攝自立場新聞)
「踏浪者」行動是香港警方針對反「逃犯條例」修例所引發的所有示威事件而展開的行動。
香港01報導,名為「發放伸縮警棍予休班警」的文件今日已在警隊內部通訊群組廣傳,指為配合「踏浪者」行動的行動需要,會向主要單位的休班警務人員,額外派發附有特別標記的伸縮警棍,由10個單位的指定負責人派發。
文件列出7項「使用武力」的規定,包括當警務人員在休班期間使用警棍執行警察職務,要在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向直屬上級及相關總區指揮及控制中心報告事件。
根據文件,警務人員使用警棍,不論是否當值,均被視作使用武力並應遵照 「警察通例」第29-01條;與市民接觸時,必須自律和高度克制,「除非有絕對需要,而且沒有其他辦法可完成合法任務,否則不得使用武力」,在使用警棍前須表明身分,並在情況許可下盡量發出警告將使用警棍。
報導引述消息人士指出,近期有警務人員被「針對」,有關安排是為加強保障他們的人身安全。
「反送中」運動引發的警民衝突不斷升級,此前有休班警察步出警署後遭襲擊受傷,港警事後質疑與反送中有關。警方並數度譴責示威者不斷肉搜公布警務人員及其家屬的個資,使他們遭受人身安全威脅。
不過休班警察今後均可配戴伸縮警棍,這也代表警方武力進一步增加。按目前使用武力守則,警棍的武力級別僅次於開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