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政黨聯盟主席悟覺妙天同時擔任台灣藝術電視台董事,並持有7成股份。台灣藝術台今(11)日被NCC依違反黨政軍條款,裁處新台幣200萬元。
▲國會政黨聯盟主席妙天。(圖/翻攝自國會政黨聯盟臉書)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日針對台灣藝術電視台股份有限公司,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5條第4項及第5項規定,決議裁處新台幣200萬元,並要求限期改正。
NCC發言人蕭祈宏指出,悟覺妙天擁有台藝台7成股份,是該公司的大股東,而且擔任該公司董事。然而悟覺妙天在去年籌組國會政黨聯盟,並向內政部報備登記,同時擔任該政黨的黨主席。由於此舉已經違反黨政軍條款,因此NCC依衛廣法相關規定,做出裁處的決定。
蕭祈宏說,這次的裁處共有兩案,分別是「禁止政黨黨務工作人員投資衛星廣播電視事業」與「政黨黨務工作人員不得擔任衛廣事業董事」,每一案都裁處100萬元,台藝台總計被裁罰200萬元,並限期改善。
蕭祈宏表示,若屆期不改善,NCC將會按次處罰,最重可以廢止許可並註銷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