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術老師冒名「林語晨」蹂躪她 逼少女淫喊「我最欠X」

記者於慶璇/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施姓武術老師透過網路認識了一名15歲少女阿芳(化名),得知對方喜歡同性後,竟一人分飾2角,冒名「林語晨」邀約性侵,竟仿SM情節硬將性器插入阿芳性器及肛門,脅迫其喊「我最騷、我最欠×」等,並恫嚇阿芳不准報警,否則將公開性愛影片。士林地院日前審結,依強制性交等罪重判10年,另5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施男大學畢業後,曾在多所幼兒園、國小、國中及私立文教機構擔任武術老師與教練,今年5、6月間佯裝成高職生並化名「林成恩」,透過instagram結識未滿16歲的阿芳,得知阿芳喜歡同性後,再冒名「林語晨」身分傳訊給她,邀約摩鐵性愛。

拿安全帽「狠砸17歲少女臉」...壓地性侵!渣男還找朋友一起來性侵,強暴,嫖妓(示意圖/Pixabay)

▲(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今年7月4日上午9時許,阿芳前往摩鐵赴約,卻發現只見到一名男子坐在房間裡,而沒有見到「林語晨」,施男佯稱自己是「林語晨」友人,並說她在路上快到了,阿芳聽信其說詞,坐在床邊玩手機等待,施男見機將阿芳強壓在床上,不顧其抵抗呼叫,徒手摀住阿芳嘴巴,強行親吻阿芳胸部,並褪去其褲子硬上。

施男為了滿足性慾,竟還要求阿芳模仿SM情節,脅迫她喊「我最騷、我最欠×」,阿芳擔憂遭遇不測,只好配合,事後2人一起洗澡,施男又再度性侵,硬將生殖器塞入阿芳嘴裡,又趁她前往浴室整理儀容時,從後方抱住硬上,多次性侵得逞,導致阿芳下體長紅斑,事後還恫稱「如果敢報警,我就公開影片,妳應該知道報警的後果會怎樣」。

士林地院審理時,施男坦承大部分罪刑,法官認為他曾任教職,原應呵護未成年人平安成長,卻反而利用未成年人之脆弱而犯案,相較一般成年人對未成年人故意犯罪更加可責,涉犯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以強暴使少年被拍攝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判處10年徒刑,另恐嚇罪部分則獲判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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