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行政院黨產昨認定中廣公司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依照不當黨產處理條例,將中廣公司13筆土地以及其地上建物移轉國有,至於無法移轉部分,必須在收到處分書後一個月內,支付77億3138萬餘元。中廣董事長趙少康今不甘示弱反擊,具狀控告前總統李登輝、台綜院院長劉泰英背信,「要讓大家知道當年兩人怎麼五鬼搬運,他們不要以為逃得掉!」
▲中廣董事長趙少康對李登輝、劉泰英提告。(圖/記者李依璇攝影)
趙少康指出,李登輝、劉泰英兩人一手主導今天的帝寶中廣總部土地買賣,劉泰英以88億元出賣中廣總部土地(現帝寶)給中投,再由中投公司以90億元轉手賣給宏盛建設,而宏盛更捐款2.9億元給劉泰英擔任院長、李登輝擔任榮譽董事長的台綜院,其中瓜葛可想而知。
趙少康強調,他只買下中廣的媒體部分,沒有涉及資產部分,公司現在跟國民黨、華夏是債權、債務關係,對於黨產會所指控和追繳一事,將具狀控告前總統李登輝、台綜院院長劉泰英背信。
▲中廣董事長趙少康。(圖/資料照)
趙少康質疑,根據95年提列的累計減損,「中廣買入松江大樓多付建商13億6千多萬元,林森大樓多付10億4千多萬元,合計24億9百萬元!」而在劉泰英指示下,有24億元投資到奇怪用途,虧損連連,包括中影、京華城、海上皇宮、東森寬頻等等,根本是亂投資一通,為何要投資這些,中間有沒有鬼?
趙少康最後表示,黨產會這個認定,基本上是認為,中廣當初以88億元出售仁愛路帝寶土地,所得之價款,並沒有匯進國民黨,因此必須向中廣追徵77億元。而李登輝、劉泰英兩人在這段期間土地、樓房都是高價買、低價賣,認為兩人意圖為第三人的不法利益從事違背其職務的行為,讓國民黨、中投、中廣遭受損失,犯了刑法第342條之1的背信罪。既然黨產條例溯及既往,那追究對象也該溯及既往,李登輝、劉泰英應該負起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