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47歲的凌姓男子,於去年4、5月間和廖姓女友交往,不過廖女在9月間提出分手,凌男因此懷疑女方另結新歡,約廖女到摩鐵做「分手砲」,竟趁機在飲料中下藥,摻入安眠藥、農藥等,等廖女喝下昏迷後,用塑膠袋套頭將其狠狠勒斃,而2人因為到了退房時間卻沒退房,房務人員只好進入查看,卻驚見廖女躺在床上、明顯死亡,凌男則是躺在地板上哀嚎,嚇得急忙報警處裡。高雄高分院更一審,將凌男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男子涉嫌下藥勒死女友遭判無期徒刑。(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檢警調查,凌男和廖女原本都各自有婚姻,去年間離婚後發展出戀情進而同居,但廖女於9月間提出分手,讓凌男質疑女方另結新歡,佯稱要到摩鐵做「分手砲」,最後對廖女痛下狠手。據判決指出,當時凌男趁廖女在洗澡時,在飲料中偷偷摻入安眠藥及農藥,等對方喝下昏迷之際,以塑膠袋套頭、束帶勒頸,雖然過程中廖女極力掙扎,但凌男卻用棉被罩住將人勒死、悶死,直到房務人員進入查看,才發現廖女已身亡、身上還有屍斑。
法院一審認為,凌男是預謀犯案,且男恣意剝奪被害人生命,難認情有可原,加上事後也未跟被害家屬和解,因此依殺人罪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凌男不服又提上訴,二審遭駁回維持原判,凌男又上訴最高院,最高法院發回更審,而高雄高分院仍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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