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反送中」運動的警民衝突和暴力程度升級,香港社會對訂定「禁蒙面法」的呼聲漸起,理由是有助止暴制亂;但反對者憂心忡忡,認為這是邁向極權社會的第一步,原因是背後的緊急法。
▲「反送中」運動的警民衝突和暴力程度升級,香港社會對訂定「禁蒙面法」的呼聲漸起,理由是有助止暴制亂。(圖/中央社)
由於眾多「反送中」示威者蒙面上街,造成警方執法困難,多家港媒今天披露,港府正著手引用「緊急法」,根據該法所賦予的權力,在近日頒布禁蒙面法。
親政府的建制派贊成並宣布成立推動組來促成這項立法,理由是反送中運動中,「有暴徒自恃蒙面,大肆破壞,對本港造成嚴重影響,促請政府盡快訂立『禁蒙面法』,止暴制亂」。
泛民主派則發聲反對,其中「民間人權陣線」今天發表6點聲明強調,訂定禁蒙面法將侵害民眾的人身安全、表達自由以及宗教自由,例如有些人因為宗教信仰的原因需要蒙面,禁蒙面法將侵害香港基本法賦予市民的宗教自由。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也對媒體表示,訂定禁蒙面法只會進一步剝削港人的人權和自由,加劇社會撕裂,無助解決問題。
除了可能在近期頒布禁蒙面法,香港01今天引述消息人士說,港府一旦引用緊急法,未來就可能視「局面動盪程度」,隨時考慮提出更多嚴峻的「辣招」,而且這些辣招目前正在草擬中。
消息人士拒絕透露辣招的細節,但是郭榮鏗表示,引用緊急法訂定禁蒙面法將是香港邁向「極權社會」的第一步,因為港府未來可能再度引用緊急法來禁止網路發言、延長行政拘留以及取消區議會選舉等。
緊急法制定於英國殖民香港的1922年,全稱為「緊急情況規例條例」,1967年香港發生「六七暴動」時,時任香港總督戴麟趾(David Trench)就曾加以引用。
這條法令授權香港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認為屬緊急或危害公安的情況時,針對通訊、出入境、逮捕等多個事項制定緊急法律,毋須經過立法機關審議。
自英國殖民時期以來,「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一直是香港最高決策權力機構。行政會議目前共有33名成員,由官方與非官方人士組成。
除了禁蒙面法,民陣也反對港府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行使緊急法。
民陣批評,緊急法本是殖民惡法,是賦予港督無上權力用以壓制被殖民者的法寶。「林鄭(月娥)政府一開先例,等於宣告香港特區一國兩制,只是中國殖民地」,因此必須廢除殖民時代遺留的緊急惡法,阻止行政機關權力膨漲,迫害港人。
據報導,港府對於訂定禁蒙面法的準備工作已到收尾階段,原先計畫在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8日召開行政會議後通過,但不排除為了儘快控制反送中事態,可能在日內召開特別行政會議,通過禁蒙面法。
另有建制派政黨人士表示,港府最快可能在明後天就公布禁蒙面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