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大寮監獄驚爆台灣首起挾持案,警方與挾持犯仍持續對峙中,對此,資深媒體人徐嶔煌也臉書上發表看法,表示相當震驚台灣竟真實上演「監獄風雲」,除了歸納出他的三大震驚外,他也呼籲嫌犯別再鬧下去了,「你想要的所有立場都會很薄弱啦!特別是,你還不趕快把陳世志典獄長放出來,只會讓你失去立場、而且被大眾討伐公幹啦!」
(圖/資料圖)
(圖/翻攝自徐嶔煌臉書)
以下為徐嶔煌臉書全文:
今晚見到台灣版「監獄風雲」真實上演,晚間陪父母用餐的時候,心裡還真有些震驚。
第一個震驚是,這位典獄長陳世志很有guts!是個真男人,自己進去換下屬出來,無論這個交易划不划算,敢置生死未卜於度外,你就要佩服他是真男人了!
第二個震驚是,受刑人之間可以用發起暴動的方式,讓六名受刑人拿下獄政人員,並且侵入槍械庫,搶下武器,監獄的管理螺絲很明顯鬆了,才會讓受刑人有可趁之機。
第三個震驚是,這個事件主謀鄭立德的五點聲明中,直說「理只剩下法官自由心證,獨裁的道理,他說你有罪就是有罪,誰叫我們有前科、活該,什麼是無罪推論,那只是說說而已,法官真偉 大」。真的,台灣所謂的無罪推論原則,碰上所謂「法官自由心證」,根本就可以去錄日本的「矛盾大對決了」。法官如果一開始就在印象中覺得「你就是會犯罪的那種人!」,那,哪來的「無罪推論」?
三個震驚之後,重點是,老兄,阿扁是不是假病,是由專業醫生判斷,不是你我說了算,他會尿失禁、你會尿失禁嗎?以你的男性雄風,肯定不會輸給阿扁啊!
再來,你說馬英九是好法務部長,這句話可真的是意義深遠啊!
當年,馬英九還在當法務部長的時候(1993年2月27日到1996年6月10日),在他的堅持下,把「假釋門檻」從二分之一降為三分之一,也就是說,如果你被判刑九年,本來四年半你才可以申請假釋、出來趴趴造,在馬英九的「德政」下,你只要三年就可以出來趴趴造了!
馬英九部長「造福」了誰?1993年,台北一名男子吳敏誠(47歲)不滿女友譏他「沒用」並要分手,亂刀將對方刺死,判刑八年,竟然僅服刑2年9個月又11天就出獄;接著他因新女友黃姓女子想分手,掏出鋼筆手槍當街對黃女後腦行刑式開槍奪命。誰給他機會假釋的?就是馬英九部長。
後來的廖正豪接任法務部長,就趕緊把假釋門檻修正回去,免得一路歪下去。
好法務部長?就是因為好假釋嗎?根據你的理由,好像是。
因為你的聲明五條有兩條都在講三振原則,三振法。
一般人應該聽不懂,甚麼叫做三振法?三振法,簡單說,是美國要求州法院對於犯第三次以上重罪的累犯,大幅延長他的監禁時間,而且很長一段時間內不得假釋。
簡單說就是重大刑案犯三次以上,就很難假釋啦!台灣在民國九十五年公告說:犯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之累犯,於假釋期間,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註:累犯+再犯=三犯)就不能假釋。
如果重大刑案犯三次還能假釋,法官在社會上不會被丟石頭砸雞蛋嗎?拜託行行好,不要讓法官不開心,不然雞蛋砸在臉上,很臭耶!
拜託,如果你是希望引起社會同情,對監獄工作一個月所得兩百塊、買不起好內褲不滿,這個有猛,我們都會幫你爭取,國家帶頭低薪,更,開玩笑,不帶頭加薪就不對了,帶頭苛扣薪水,怎麼可以!
但如果你希望讚美放寬假釋門檻的法務部長,或是發政治文碎碎念阿扁為什麼尿失禁還可以保外就醫。那,你就真的是抓錯方向,趕快把典獄長陳世志放出來比較快啦!
再鬧下去,你想要的所有立場都會很薄弱啦!特別是,你還不趕快把陳世志典獄長放出來,只會讓你失去立場、而且被大眾討伐公幹啦!
更重要的是,如果是當XX的演員或替身,說真的,不但連奧斯卡跟金馬獎的獎盃都領不到,還會惹來一身麻煩這種交易,還是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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