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勞動基準法」保障勞工的基本權益,但仍有不少老闆想鑽漏洞,從中苛扣員工應享有的福利。昨(5)日一名女網友透露,她到工廠上班時,老闆不僅沒有給她當初談好的薪資,每個員工加班時間還超過70小時,氣得她直接檢舉老闆,最後對方被罰了30萬元,讓她忍不住直呼「好爽!」不少網友看完後,也紛紛為她的英勇行為點讚。
▲原PO被逼加班70小時。(示意圖/資料照)
「第一次檢舉違法工廠慣老闆就上手!」原PO在臉書「爆怨公社」透露,她在到職前和老闆說好,一個月28K的薪水,但領到錢時卻只拿到2萬3100元,少了將近5000元,「只因為老闆認為你什麼都還不會」;公司還有違法超時加班的情形,一個月只休4個星期日,且每次說工作很趕,卻不用輪班制消耗工作量,害得每個員工都必須加班70小時以上。
原PO還補充,勞動節和假日的時候,也會被老闆叫到工廠上班,違反「勞基法」一例一休,薪水也沒有加倍發,「發薪水看印象自由心證」。老闆為了隱匿嚴重的加班情形,上班和加班的卡也是分開的,「稽查人員問說有沒有加班卡這種東西,慣老闆硬是說絕對沒有!結果被抄出來,多加一張罰單」。
原PO透露,最後老闆總共被罰了30萬元,且對方還不知道是她去檢舉的,到處對員工套話,原PO忍不住笑說「我想大喊好爽啊啊啊啊啊啊啊!」「不說了,我要來準備紙箱收拾自己的東西準備走人換工作了!」
▲原PO爽復仇。(圖/翻攝自爆怨公社)
PO文一出立刻掀起熱議,網友紛紛留言表示,「你好棒,真的是大快人心」、「這種老闆最好被檢舉到倒閉」、「太棒了,鬼島職場環境需要你這種人」、「慣老闆就是該給教訓」、「水唷!加班錢記得討喔」、「老闆因小失大,以後各位同事大家就比照辦理」、「年輕人如果想改善勞資環境,就用力的給他檢舉」。(朱祖儀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