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這個月5日香港政府搬出《禁止蒙面規例》,要求人民在集會遊行當中禁止蒙面,違法者可能被監禁長達一年,還要罰款2萬5千元港幣,引起香港人民極大反彈。然而,台灣的《集會遊行法》第14條第六款也有相關規定,不能有「妨礙身分辨識之化妝」,對此台北市警察局長在議會接受質詢時,表示未來「會落實」,對於未來是否要修集遊法等相關議題,行政院長蘇貞昌也表示「我們跟香港不一樣!」
▲不要造謠!北市警局稱要落實「禁蒙面」,蘇貞昌:從未要求。(資料圖)
蘇貞昌認為,台灣從威權走到民主開放的今天,是一代一代台灣人勇敢地爭取來的,而相關法令也都很齊備,可不可以蒙面,都由各該事態的情況來做判斷,雖有法律這樣子的規範,但政府從沒這樣要求來做。
蘇貞昌指出,「我們跟香港不一樣,我們台灣已經是全亞洲最自由民主開放的國家,政府人民之間也都能夠遵守相關的規範,跟香港人民好不容易,就只在爭取一個普選的權利,都看到是這個樣子,不可以拿來相比較。」
蘇貞昌也舉例說明,「你也看到,在這種遊行訴求的過程中,從來沒有看到台灣警察拿長槍,用實彈來對付人民,這也是今天台灣跟香港不一樣的地方。我們的自由民主開放是一代一代台灣人爭取來,政府也都會嚴守這一個成果,跟人民一起,讓台灣維持這一個在亞洲最民主開放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