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台南報導
去年間,台南一名擔任廚師的鄒姓男子,發現40歲的何姓妻子,在外劈腿已婚的陳姓男子,雙方經常為此發生爭吵,鄒男還因此罹患憂鬱症,之後夫妻倆協議離婚,決定要重新開始,何女也答應要跟陳男分手。豈料某日,何女表示要回娘家一趟,當時鄒男尾隨在後,卻驚見陳男也在場,一怒之下拿起摺疊刀刺殺陳男,台南地院審理後,依殺人罪嫌將鄒男判刑15年;而陳男元配也提告求償慰撫金,包括喪葬費、撫養費等共1300多萬元,法官判准5百多萬元。
▲廚師男怒刺殺小王遭重判15年。(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判決書指出,何女原本擔任門市人員,跟丈夫鄒男結婚後沒有生育,夫妻2人的經濟狀況也不好,之後何妻因工作認識陳男,雖然彼此都各自有家庭,但仍然陷入不倫戀。去年2月間,鄒男發現妻子外遇後,還因此罹患憂鬱症,何女為了安撫丈夫,答應要跟陳男分手,夫妻倆協議離婚、打算重新開始,鄒男之後同意離婚,但2人仍同居在一起。
直到5月間27日早上,何女表示要先回娘家一趟再去上班,鄒男隨後跟上,卻發現陳男竟然也在場,一時情緒失控,怒持摺疊刀刺殺陳男、導致他身亡。鄒男到案後供稱,當天聽見妻子要回娘家,他也想找岳母訴苦,才會跟著回去,沒小到妻子竟約了陳男,他看見對方才會情緒失控。何女則供稱,答應跟陳男分手後,2人已許久沒有連絡,但陳男又找她復合,她才約對方到娘家把事情講清楚。
法院審理後,認為鄒男犯案後,沒有跟被家屬和解,認為他犯案態度不佳,因此依法判刑15年;陳男妻子又提告民事求償,稱因為丈夫去世後,失去家庭支柱、經濟負擔沉重,因此求償喪葬費、女兒跟婆婆的撫養費,加上精神慰撫金共1300多萬元。民事庭法官認為,精神慰撫金應以150萬元適當,加上撫養費與喪葬費,依此判准賠償500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