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移民署今(24)日表示,媒體報導港女命案凶嫌「陳同佳無處臨櫃申請來台」,報導內容完全錯誤,並非事實,嚴正駁斥,陳同佳確實可臨櫃申請來台。
移民署發布聲明稿指出,中時電子報以「陳同佳無處臨櫃申請赴台,內政部再自打臉」為標題進行報導,對此嚴正駁斥。
移民署表示,香港民眾過去來台灣時,需前往駐港辦事處的臨櫃申請文件,常發生大排長龍狀況,為提升對港民服務,從民國106年7月1日起啟用網路申辦,但有部分民眾(特殊註記對象),不適用網路申辦或落地簽條件,僅能到駐港辦事處櫃台申請。
▲港女命案凶嫌陳同佳。(圖/中央社)
移民署指出,針對陳同佳案,陸委會昨天提及已建立刑事警察局單一窗口,陳男可直接與窗口聯絡,後續相關事宜,有關部門會安排以最妥適方式處置。
移民署表示,陳同佳僅註記不得用網簽或落地簽來台,需以臨櫃方式申請來台,作法未曾改變,安全把關不會放鬆。
陳同佳去年在台殺害同為港人的女友,隨後潛逃回港,成為香港修訂「逃犯條例」及「反送中」運動導火線。港府宣稱,陳同佳出獄後,將協助他來台投案。陸委會透過既有管道,致函、致電港府,檢警擬派員赴香港押解陳同佳來台受審,但遭港府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