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穎亭/台北報導
光天化日之下竟「遛小鳥」!去年6月6日上學時間,台中市有一名林姓男子行為詭異,穿著全身黑在中正國小圍牆旁人行道上,突然脫下褲子及內褲露出「小鳥」當場DIY,幼兒園家長看見男子猥褻行為猥褻,通知校方報警,事後男子依公然猥褻罪判處拘役40日。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沒想到男子沒學乖,7月24日又跑到台北文山區露鳥DIY,再次被逮,台北地院法官認為,林男被判刑未滿3個月又觸犯同罪,顯然沒有悔改之意,但到案後坦承犯行、配合調查,最後依法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林男在去年6月6日上午8時,穿著黑色外套、口罩、安全帽騎機車到人來人往的台中市西區某國小人行道旁,脫下其內褲露出並撫摸自己的生殖器,附近路過民眾都看傻眼,沒想到林男還很狡猾,露鳥後就騎車到西區模範街31巷巷內換裝,而且還用黑布遮蓋住車牌,但還是被員警追查到案說明,最後依公然猥褻罪判處拘役40日。豈料,林男兩個月後竟 「轉移陣地」到台北繼續露鳥,有民眾在文山區看見他在一處電線杆前DIY,錄影拍下其猥褻動作,其不良裸露行為,讓他又再次吃上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