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國雄、朱怡蓉/嘉義報導
買屋會避買凶宅,但買車要如何避免買到「凶車」?嘉義有車主上網花30萬元買了二手車,卻發現這車在其他拍賣網被標註是「特殊車輛」,表示車子曾經出過意外造成人命死亡,換句話就是「凶車」,買主相當氣憤找上賣家理論,最後賣家原價買回。消保官表示,目前法令沒有明訂買賣時要把特殊車輛標記清楚,想要確保權益,消費者購車前除了搞清楚車況外,契約一定要詳細備載,避免權益受損。
▲有人輕生過的「凶車」,外觀難以辨別。
嘉義一名男子網購花30萬買二手車,開心向朋友展示,以為自己買到便宜好貨,結果被眼尖的車行友人發現這是一台凶車,換言之,是出過死亡意外的特殊車輛,有人死在裡面。
民眾:「開車的話,會邊開邊擔心,尤其是三更半夜的時候。」
聽過有人買到凶宅,但是買到凶車真的是很罕見,這名男子上網購車 ,賣家沒有特別標註,自己被朋友這麼一講再上網查,發現這台車有標註是「特殊車輛」,到底什麼是特殊車?
▲中古車業者建議,買二手車找有品牌的店家較有保障。(示意圖,非當事人)
轎車追撞大貨車起火燃燒,駕駛慘死;或是撞上路旁花圃車輛起火燒,男子拋出車外死亡,這些出車禍的車輛都被稱為「特殊車」,燒灼痕跡一眼就看得出來。但是有車主買到特殊車,有人在裡頭輕生,外觀根本難以判別。
特殊車輛除了重大交通意外,撞壞主體維修過之外,其實像泡水、發生過死亡意外都必須標註,其中又以凶車最難判斷。
▲曾有人輕生過的車輛,外觀難辨。
中古車業者吳育才:「建議消費者不要貪小便宜,我們盡量找有品牌的(車行)。」
嘉義市政府消保官黃崇傑:「可以把『避免凶車』這字樣寫在條款裡面,這個可以約束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
這次嘉義的案例,賣家最後以原價購回凶車,還吸收了相關規費解決紛爭,但消保官強調,購車前契約上載明「避免凶車」字樣,才能在發現事實後捍衛消費權益。(張庭甄整理)
▲消保官提醒,購車契約載明「避免凶車」字樣才能保障權益。(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