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高雄報導
高雄市大廠擔任製程主管的已婚李姓男子,前年8月起與辦公室陳姓行政助理暗通款曲,不但接送陳女上下班,還利用職務之便出遊,多次赴摩鐵發生性關係,同事曾質疑李男「為什麼身上都是她的味道,而別人就不會?」,進而爆出姦情,同事看不下去告訴妻子。橋頭地院判決李男、陳女應賠償原配50萬元。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書指出,李男與妻結婚13年時間,並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但2017年8月起,李男卻不顧家事,與陳女展開辦公室不倫戀,經常與陳女出雙入對,因行徑太過高調,讓同事看不過去,同年10月因打電話爆料正宮,李男與陳女正在交往情事,妻子這才得知2人姦情。
李妻展開蒐證,發現2人不但以「親愛的」互稱,言語親熱露骨,多次在汽車內為擁抱愛撫等行為,甚至至咖啡店、汽車旅館等地,共度整日時光。而2人在車上對話也被錄下,李男說「先抱你喔?要怎麼抱啦...用起來你一定會痛啦」、「…像九官鳥把你那個」、「這樣會痛嗎?」,足以見得2人有親密行為。
此外,李男還曾在車上開玩笑稱「好啦,又搞的你不要不要的嗎?」,並說自己手、身上都是陳女的味道,還曾遭同事調戲,李男還因此向陳女說「現在就可以洗乾淨一點,然後我下次幫妳洗的時候,就不用那麼費時間幫妳洗了」。正宮提交當時蒐證的錄音、光碟對兩人求償,案經橋頭地院審理後,判李男、陳女應賠償李妻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