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基隆報導
今年初,基隆一名黃姓男子,因不滿張姓女友提出分手,竟揚言要揭穿張女過去曾遭性侵一事,還稱要將此事PO網、甚至放話說要「一起死」,不但在張女傷口上撒鹽,也讓女方飽受身心折磨,張女擔心自身安全,因此將雙方對話截圖,一狀告上法院。經基隆地院審理後,認定黃男的行為,已觸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因此判處他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元。
▲男子不滿被分手竟恐嚇女方。(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檢警調查,張女於今年初對黃男提出分手,黃男不滿女方要離去,竟於今年1月間,涉嫌用通訊軟體恐嚇張女,內容提及「你晚上最好不要出門,省得又被XX」、「我會PO在臉書上讓大家同情你的遭遇」等等,甚至還揚言要同歸於盡,讓張女因此心生畏懼。之後,張女將對話截圖、報警提告,黃男被警方依法送辦,法院審理時,黃男坦承犯行、並表示已取得女方原諒、雙方也達成和解,法官考量黃男罹患有憂鬱、躁鬱症,因此判處他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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