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某飯店的外場女實習生小真(化名),遭公司的張姓廚師帶回家強吻、摸下體,還講出不堪入耳的話,事後小真情緒潰堤,決定提告。桃園地院依強制猥褻判張姓廚師1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實習生控訴,遭公司的廚師帶回家強吻、摸下體。(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書指出,2017年7月小真正在飯店實習,擔任外場服務生,有一名張姓廚師主動與她攀談並加Line,兩人進一步認識後,小真用Line向張男借錢買新外套,張男便約小真去他家,不料回家後張男竟將小真壓在床上強吻。小真表示,當時她極力反抗,張男卻說「反正我們都是成年人,一回生二回熟」、「做這件事只有你知我知」,還不斷伸舌頭,將手伸到小真褲子裡撫摸下體。
小真指出,事後張男發現她神情有異,主動提議騎車載她回家,她一開始拒絕張男,但考量到外頭下大雨,她又對附近不熟,只好硬著頭皮答應,結果張男在路途中竟然跟小真說,周末實習完不要回家,到張男家睡覺。
對於小真的指控,張男辯稱,兩人在他家聊天時,他一直勸小真不要買那麼貴的外套,之後就騎機車載小真返回宿舍了,「絕對沒有對她做出任何猥褻的事」,張男也說,小真的宿舍離他家不遠,如果真的被他猥褻,大可以直接離開,為何還要搭乘他的機車?
法官審理後,覺得小真具體陳述她和張男的聊天內容及被猥褻的部分,且她在陳述過程中情緒相當激動,與一般被性侵的受害人飽受委屈的情況相符,此外,小真的朋友、飯店主管和學校都出面作證,小真當時回到宿舍時說害怕見到張男,「她情緒崩潰、哭到抽搐,還淋得全身濕答答」。最後法官認為罪證確鑿,依強制猥褻罪對張男判刑1年。全案可上訴。(蔣季容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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