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溫哥華20日電)華為技術有限公司發言人今日表示,華為律師團向加拿大法院提出申請,要求立即暫停將華為財務長孟晚舟引渡至美國的程序。
▲華為技術有限公司金表示,要求即刻暫停引渡孟晚舟至美國。(圖/翻攝自騰訊網)
路透社報導,華為發言人郝斯(Benjamin Howes)在電子郵件中表示,華為認為孟晚舟引渡案不符合加拿大的雙重犯罪標準。
加拿大去年12月1日應美國要求,在溫哥華國際機場逮捕47歲的孟晚舟。孟晚舟在美國遭控犯下銀行詐欺罪,並遭控在華為的伊朗業務上誤導匯豐銀行(HSBC)。孟晚舟自稱清白,正在對抗引渡程序。
雙重犯罪標準指的是,孟晚舟在2018年遭拘捕時遭控的罪行,必須在兩國都是違法才能引渡她。
郝斯說,華為認為,在加拿大官員授權展開引渡程序時,加拿大沒有對伊朗祭出制裁,因此不符合雙重犯罪標準。
郝斯說,這項申請「不是在試圖質疑提出這項控訴的背後邏輯事實是否為真」,指出華為將在2020年9月舉行的庭訊上質疑這點。
孟晚舟的引渡庭預定2020年1月20日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