兌獎小確幸來了,若彩券、統一發票中獎獎金超過免稅門檻,民眾需扣繳20%所得稅。不過,免稅門檻今天起正式從新台幣2000元提高至5000元,若中了統一發票4獎,可免繳800元稅金。
政府舉辦的獎券包含統一發票、公益彩券、運動彩券,若中獎獎金超過免稅門檻,必須依規定按20%扣繳稅款。
▲免稅門檻今天起正式從新台幣2000元提高至5000元,若中了統一發票4獎,可免繳800元稅金。(圖/資料照)
根據財政部先前規定,統一發票五獎(1000元)以及六獎(200元)中獎不需扣稅,但若民眾中了四獎、4000元以上獎項,就要扣繳20%所得稅。不過,新制自12月1日起上路,免稅門檻從2000元提升至5000元。
財政部舉例,若民眾7-8月期統一發票兌中四獎,獎金為4000元,且忍到12月才兌獎,可免扣繳稅金800元,實拿4000元。財政部也提醒,以7-8月期統一發票來看,民眾要在明年1月6日前完成領獎,千萬別錯過兌領期限。
財政部先前統計,統一發票中獎人95%以上均集中在五獎及六獎,四獎中獎機率為10萬分3,平均1年中獎人數為16.7萬人。若以每人減少800元稅金推算,約影響整年稅收約1.3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