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基隆報導
工程師陳良南3年前受僱前往基隆市和豐橋探勘水文,身軀倚靠倒U型鐵質欄杆,俯視橋下大排水溝時,欄杆疑因鏽蝕導致基座突然斷裂,使其墜落13.3公尺橋下身亡。家屬主張市府未善盡欄杆維護責任以致意外,提請國家賠償,基隆地院認定市府有維護之責,判國賠2618萬1742元,可上訴。
基隆市政府工務處河川水利科2016年委託中興工程顧問公司,進行基隆市雨水下水道系統檢討規劃暨GIS建置,陳良南為中興包商工程師,2016年4月25日前往現場探勘,不幸因欄杆斷裂殞命。
▲陳姓工程師倚靠和豐橋欄杆不幸摔落。(圖/中央社)
家屬主張,陳男是家裡經濟支柱,與妻育有2名未成年女兒,其中一女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此外還得扶養雙親,為此請求喪葬、撫養、醫藥費及精神慰撫金費用,合計2934萬多元。
不過市府則認為,倒U型欄杆所有權人為當地社區建商,建商並無移交市府管理維護,市府也不因徵收而取得,非屬公有公共設施,且市府設置路側護欄高度至少100公分,此倒U型欄杆應是供建商行銷,放置廣告旗幟之用,並指陳姓工程師乃因工作探頭俯視察看,致使重心不穩,與欄杆管理是否欠缺,也不具相當因果關係。
基隆地院審酌,欄杆設置處為市府管理之道路,市府本應注意一切危及使用人安全情形,欄杆縱非市府設置、所有,但仍負有管理維護責任,認為家屬請求國賠有理,經核算判賠2618萬174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