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香港「反送中」抗爭持續,警民衝突不斷,港府為了止暴制亂,特首林鄭月娥10月4日緊急召開會議,討論引用《緊急法》訂定《禁蒙面法》。但香港高等法院11月18日裁定,《禁蒙面法》部分條文違憲,即使港府隨後提出上訴,上訴庭今(10)日仍拒絕政府暫緩令申請,也就是說,《禁蒙面法》現在已經無效。
▲《禁蒙面法》正式失效。(圖/資料照)
林鄭月娥10月召開緊急行政會議,討論引用《緊急法》,訂定《禁蒙面法》,一旦《禁蒙面法》實行,無論遊行集會有沒有得到警方批出不反對通知書,參與人士都不能蒙面,或是戴口罩。但也有人除外,像是記者在示威現場工作需要戴防毒面罩,或是因為宗教得戴面紗、醫學原因等等,就不會被罰。
綜合港媒報導,香港高等法院11月18日裁定,《緊急法》和《禁蒙面法》部分條文違憲,政府隨後提出上訴,但上訴庭今日判決出爐,拒絕批出暫緩執行令。(李艾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