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新竹報導
任職竹科的蕭姓男子,年薪高達300萬元,名下還擁有50間套房、當起包租公,不料他卻跟柯姓女房客發生糾紛,一怒之下,竟拿物品丟擲女房客後背,造成女方左肩挫傷。據了解,柯姓女房客於2018年11月間,向蕭男承租套房,不過之後2人曾因房屋租金補助、公共空間擺私人物品等事發生爭執,今年2月間,柯女因遲繳房租3日,中午跟蕭男商談房租事宜,卻在下樓之際被對方持雜物砸傷。新竹地院審理後,審酌蕭男犯後無悔意,也未跟被害人達成和解,因此依傷害罪判刑4月,易科罰金24萬元。
▲女房客遲繳房租、竹科男砸傷人遭判刑。(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Ettoday》報導,今年2月1日,柯女因遲繳房租,於在在3日中午跟蕭男商談事宜,不料蕭男竟趁柯女下樓之際,將女方放置在陽台的鐵製拖車及雜物,朝她身後丟擲、造成女方左肩挫傷。事後蕭男否認犯行,辯稱因柯女遲繳房租,所以根據契約不能進入房屋,而屋內的東西將被視為垃圾清除,表示侵入民宅會報警處理,隨後就離開。但柯女卻反駁,當時蕭男要她趕快繳房租,她表示快搬走了,但尚未確定新住處,何況還有押金在蕭男那裏,但蕭男卻嗆聲要她把東西拿走,並趁她下樓之際朝她丟東西,讓她嚇得馬上報警驗傷。
法官審理時,綜合醫院驗傷診斷,加上警方提供的現場物品散落照,認為蕭男為圖節省出租房屋稅金,而與房客發生爭執,卻不循理性平和方式解決,反而持物品扔擲以宣洩自身情緒,顯見其自我情緒管理薄弱,及漠視他人身體、財產法益心態,由於蕭男始終否認犯行,加上沒有跟被害達成和解,考量他年薪達300萬,經濟狀況頗佳,因此依法判刑4月,易科罰金2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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