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日前爆料,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當立委期間涉替妻子李佳芬家族的大通砂石關說,將「河川地」變為「浮覆地」,在濁水溪河床採砂牟利等事,今(11)日再召開記者會爆料,追查發現大通砂石不僅長期非法占用國有地,應繳交的282萬元補償金還擺爛不繳。不過卻被韓國瑜競選辦公室總發言人王淺秋反嗆,「有問題就去法院告,沒有證據就道歉、閉嘴。」對此,黃國昌怒轟:「厚顏無恥的程度,令人不敢置信!」
▲黃國昌批評王淺秋厚顏無恥。(圖/記者林恩如攝影)
黃國昌今日在臉書上表示,「國家的就是我家的?上午記者會,我已經講相當清楚了。沒想到,韓競辦總發言人王淺秋女士,繼續混淆焦點、胡扯撒謊,厚顏無恥的程度,令人不敢置信!既然如此,就再讓『白紙黑字』來說話。」
他並在臉書PO出「韓李長期非法占用國有土地時序彙整」:
- 2002年11月26日「2002年11月15日財政部國有財產局中區雲林分處國有土地勘查紀錄及照片」
- 2002年11月27日「財政部國有財產局中區雲林分處函請大通砂石股份有限公司繳交使用補償金282萬7136元,並要求勿再使用土地」
- 2002年12月19日「財政部國有財產局中區雲林分處函覆大通砂石股份有限公司未經取得合法使用權源,使用國有土地,供作砂石碎選場等使用對使用補償金疑義案;仍要求繳交使用補償金282萬7136元,再次要求在未取得合法使用權利前,勿再使用土地,並回復土地原狀」
▲王淺秋要黃國昌沒證據就閉嘴。
黃國昌指出,至於韓競辦所出示的繳款收據,是在2006年時,李家為了能夠開發國有地而必須讓國有財產局解除列管,而不得不繳。但是,重點是,經過「十分神奇」的程序,國有財產局就「2002年7月至2006年4月」如此長期非法占用,在2006年竟放水讓其只繳了47042元就沒事,簡直離譜至極,這是「庶民」能夠享有的待遇嗎?
他更批評,退萬步言,即使不論前述的放水,請問韓國瑜與李佳芬:「2000年3月到2002年6月非法占用國有土地,有沒有繳過任何一毛錢?為何國有財產局之後有催繳,但不僅沒有執行,還縱容李家繼續非法占用?」
黃國昌表示,原來韓國瑜的民主,就是只准自己唬爛扯謊,但是不准別人講真話!顯然不是忘記,也不是不敢想起來,而是要人閉嘴不准再揭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