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前17直播主「香妃」控訴馮姓經紀人不滿她拒絕簽下長達9年合約,毀了她的事業還求償20萬元,提告加重誹謗及妨害電腦使用等罪。台北地方法院11日開庭,馮姓經紀人喊冤根本是被惡人先告狀,表示是香妃先拖欠公司款項,又未經公司同意在IG上賣精品手錶,違約在先,只能走法律程序。
▲馮姓經紀人開庭時,強調是香妃違約在先。(圖/記者楊佩琪攝)
開庭時,馮男否認犯罪,強調是香妃拖欠公司款項,原本讓由直播主先行提領的直播所得,應按比例匯給公司卻沒匯,已多次催款。另香妃也未經公司同意,在IG上販售是否為精品都還不得而知的手錶,違約在先。
馮男表示,原本香妃每月約賺2萬餘元,在公司的培育、推動下,包括社群經營等,才讓她每月得賺到15萬元收入,可見雙方若好好合作都是雙贏。
▲直播主「香妃」控訴遭馮姓經紀人打壓、恐嚇,毀了事業。(圖/記者楊佩琪攝)
香妃則控訴,她因不願簽下長達9年的經紀約,馮男便登入她的17直播帳號,貼上「主播違約,被公司停播」等字詞,甚至將她持有的12萬2000點轉給其他人,又登入她的IG帳號,刪除她與別人的對話,造成她的粉絲人數驟降。
香妃說到忍不住哽咽,馮男至今都還堅稱沒錯,到調解委員會時,反要她賠償20萬元,事後甚至告她誣告、加重誹謗及偽造文書等罪,是司法還她清白,通通不起訴,她不得已上法院,希望法官能重判馮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