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今(13)日表示,印尼12日宣布發生非洲豬瘟疫情,因此今日下午2時起,入境旅客違規自印尼攜帶豬肉品入境裁罰20萬元起,外來人士遭罰未繳清拒絕其入境。
▲圖/中央社
中央社於11月5日獲得資訊顯示,已有外電報導印尼發生非洲豬瘟疫情。不過,在印尼當局等正式國際管道未確認、公布前,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表示,相關邊境防疫措施已經提早啟動,民眾可安心。
應變中心今日正式發布,根據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FAO)週報,印尼農業部於12日宣布發生非洲豬瘟疫情;而印尼是亞洲地區繼中國大陸(含香港、澳門)、蒙古、越南、柬埔寨、北韓、寮國、緬甸、菲律賓、韓國及東帝汶後第11個發生非洲豬瘟疫情的國家。
據此,應變中心宣布,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之1條規定,以及防檢局107年12月18日公告的裁罰基準,從今日下午2時起,入境旅客自印尼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遭查獲,第1次違規將裁罰新台幣20萬元,第2次就開罰100萬元;外來人士遭罰20萬元未能繳清罰款者移送移民署當場拒絕其入境。
應變中心補充,依據FAO報導,印尼農業部部長證實疫情發生在印尼北蘇門答臘省,但未說明發生場數、發病頭數及管控措施。雖然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及印尼農業部網站目前尚未有疫情通報,但是基於防疫超前部署原則,決定於今天先將印尼列入過去3年發生非洲豬瘟疫情的國家名單,自印尼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遭查獲即予重罰。
至於旅客行李檢查部分,應變中心重申,今年9月6日起,已將印尼列入高風險地區,以X光機百分百檢查印尼入境旅客託運行李及手提行李,民眾可以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