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桃園報導
桃園市1名王姓男子,先前趁女友孫子與女同學小敏(化名)嬉戲時,逕自將女童帶到市區逛街,先購買衣服、項鍊等物品送小敏,再播放色情影片給她看,並對小敏上下其手,事後又購買手機給她,試圖堵住對方的嘴,但小敏仍將此事告知老師,校方隨即報警處理;台中地院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王男2年徒刑,緩刑5年,期間付保護管束。
檢警調查,事發當時王男與女友同居,小敏則是女友孫子的隔壁班同學;今年3月3日,小敏前來王男女友住家找同學玩,當晚更直接選擇過夜,隔天亦未到學校上課,王男便騎車載小敏到台中市豐原區,並購買衣服、項鍊等物品送她,接著帶小敏回到自己住處,再播放色情影片給她觀看,但小敏不敢直視螢幕;王男進一步脫去自己褲子,然後對小敏上下其手;數日後王男擔心東窗事發,又贈送手機給對方,但小敏仍將此事告訴老師,校方立刻報警處理。
▲王男對女友孫子的女同學上下其手遭判2年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法官認為,王男為了滿足一己性慾,竟對女童強制猥褻得逞,造成小敏心理傷害及成長陰影,考量他犯後態度良好,並允諾賠償40萬元,順利與小敏家屬達成和解,足見王男已有悔意,遂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他2年徒刑,緩刑5年,期間付保護管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