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23歲連姓男子,今年3月間收到教育召集令後,卻未無整當理由,不參加教召,遭新北市後備指揮部函送偵辦,新北地院法官認為,連男行為妨害國家兵員召集及兵役管理,因此依妨害兵役罪嫌判他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
判決指出,連男為新北市後備指揮部所列管的後備軍人,原定今年3月28日上午8時,要前往桃園建國營區陸軍專科學校後備步兵第二旅第四營報到,接受教育召集訓練,而教召令早在1月31日就已雙掛號寄發,並由連男母親簽收轉交給連男,但他卻未依按時報到,遭新北市後備指揮部函送偵辦。
連男挨告後對於犯行均坦承不諱,新北地院法官認為,連男無正當理由,不參加教育召集而逾入營期限2 日,妨害國家兵員召集及兵役管理,依妨害兵役罪嫌判他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
▲連男無故未接受教召,遭判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