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穎亭/台北報導
今(27)日上午,台北地方法院審理統促黨總裁「白狼」張安樂及其兒「張瑋」等人,涉嫌違反政治獻金法一案,傳喚張瑋出庭,但他向法官以「腳痛」為由請假,當庭審理法官林彥成對此理由感到相的不滿,認為名模林志玲「胸痛」都能搭機為案例,當庭諭知張瑋需在15日內,提出相關證明,且明年1月15日親自到庭受審,否則會視為「無正當理由」拒絕到庭,將被拘提甚至通緝。
▲張瑋以「腳痛」為由,向北院提出請假,表示無法到庭。(圖/資料畫面)
據《自由時報》報導,張瑋因涉嫌違反「政治獻金法」一案遭法院傳喚,今(27)日上午開庭審理,他的委任辯護人卻提出其「腳踝扭傷」為由,表示無法到場,並提出中國公證書與醫療證明,還附上張瑋「腳踝打石膏、坐輪椅」照片,但該庭法官林彥成以過去「志玲姊姊」墜馬事件為例,說胸部嚴重受傷都可以搭飛機了,且北院有很多癌症、化療、坐輪椅的當事人,都會盡力克服困難出庭,加上北院設有完善無障礙設施,認為張瑋只因「腳痛」實在不夠說服不出庭的理由。
▲張瑋以「腳痛」為由,向北院提出請假,表示無法到庭。(圖/資料畫面)
法官當庭告知張瑋的辯護人,張瑋必須在15日提出醫生診斷,證明其腳痛到達無法搭機或到庭的程度,法院可以送請客觀醫療機構鑑定證明是否足以採信,並表示明年1月15日前,張瑋必須親自赴台北地院報到,否則將會以無正當理由不到庭,屆時可逕行拘提,甚至通緝,如果提前返台,也須向北院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