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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鳥不甩軍令!打靶挑釁副連長…同梯看不下去「鋼盔爆打」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男人當兵最怕的就是「以下犯上」、「違背長官命令」,沒想到這位弟兄通通都犯了。有位吳姓阿兵哥在軍中服役期間,進行打靶訓練時,不領槍也不依照規定持槍,搞的副連長都親自出面處理,途中兩人還發生拉扯,吳男還打傷了其他幫忙的弟兄,結果同梯的李男、林男看不下去,決定出手爆打,三人因此鬧上法院。

▲吳男於2017年成功嶺服役時,鬧上法院。(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根據判決書指出,事情發生在2017年的台中成功嶺營區,主角吳男、李男、林男三人皆是2月8日入伍的同梯弟兄,隔月2日上午,隊上正進行打靶訓練,不過吳男的態度消極,屢屢被值星官多次點名,領槍後又不依照規定指示好好持槍。

鄭姓副連長得知後,決定親自出面處理,現場更多次下達「軍事命令」,要吳男把槍拿好拿穩、站好等等,吳男不但不聽「抵抗軍令」,接著把槍放在腰部挑釁並東張西望,鄭副連長最後命令「把槍拿給我」,接著試圖把槍拿回來,但吳男卻堅持不肯放手,兩人就這樣發生拉扯,期間吳男還打傷幫忙的蔡姓士兵左眼。

沒想到同梯的李男、林男看不下去,起身上前爆打吳男,還用頭上的鋼盔揮擊,最後造成吳男右前臂、前額、鼻子等等受到擦傷。

事後,吳男決定控告他們傷害罪,但林男、李男否認犯行也不願和解,一審法官只好依照輕重,分別拘役兩人30日、50日,均得易科罰金,但檢方則指控林男、李男平時就會欺負吳男,且這次事件並沒有經過副連長命令就擅自圍毆吳男,認為一審法官判決太輕,便提出上訴。

高院法官則認為,檢方理由沒有直接的證據,便駁回上訴,另外被打傷左眼的蔡姓士兵,也遭到吳男控訴,認為他也參與圍毆,不過吳男的說詞前後矛盾,根據在場的同梯說法,均為看清楚蔡男是否有動手,所以蔡男一、二審獲判無罪,全案確定。(詹鎰睿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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