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廖姓男子與一對陳姓夫妻有10多年交情,未料,廖男竟暗中與對方妻子陳女偷情,陳男得知2人姦情後,氣得大罵「我老婆被你騎了一、二十年,我把你當成親兄弟,你卻做出這種事情」,並一狀告上法院,桃園地院法官依據陳女出庭時,明確指證廖男僅剩一粒睪丸,依相姦罪判廖男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陳女被依通姦罪判處2月徒刑,緩刑3年。
判決指出,陳男與陳女為夫妻關係,2人的友人廖男,明知陳女是有夫之婦,仍相約上摩鐵嘿咻;陳男出庭指控,陳女曾親口向他坦承與廖男通姦,2人已在一起10幾年;陳男更提供與廖男的對話錄音帶,陳男以台語痛罵廖男「你吃我夠夠夠」、「給你X去」等語,但廖男卻回說「不要說那麼難聽啦」、「她也是歡喜、歡喜啊」
廖男挨告後矢口否認與陳女發生過關係,但陳女出庭時則坦承偷情,供稱2017年農曆年前,2人以每週一次的頻率在摩鐵發生性關係,陳女更清楚描述廖男身體特徵,指稱他右腰間有一道傷疤、雙臂窩間有長肉瘤,還有他只剩一粒睪丸。
廖男雖辯稱,這些身體特徵是夏天打赤膊、喝酒聊天時,無意間說出的,但法官認為,陳女就廖男身體特徵性質、部位,都可精準描述,並不認為是陳女在某次偶然閒聊時聽到,而留下深刻記憶,因此不予採信廖男辯詞。
法官審酌,現今父權意識形態仍屬興盛社會氛圍下,女性若發生婚外情,可能遭受被指謫為淫穢、不知羞恥的「蕩婦羞辱」(slut shaming);而陳女坦承與廖男偷情,不但背負法律責任,更可能承受遭親友、鄰居評論為不檢點、無羞恥心等壓力,不認為她會在罪責及社會阻力情形下,構陷廖男,因此採信她的說詞。
桃園地院法官認為,2 人所為已破壞婚姻秩序,妨害陳男家庭關係,造成陳男心理創傷,均應予非難,考量廖男犯後未能如實坦承犯行,因此依相姦罪判他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至於陳女則因坦承犯行且犯後態度良好,依通姦罪判他2月徒刑,緩刑3年。全案仍可上訴。
▲廖男與兄弟的妻子偷情10餘年。(示意圖/翻攝自推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