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竹一名張姓男子前年遭控在酒後多次性侵還在就讀國中的女兒,導致女兒兩度輕生入院,張男前往醫院探視她時又乘機猥褻。法官在一、二審判處張男四年有期徒刑,但案情卻在三審前發生大逆轉,受性侵少女寫下自白書翻供,內容指父親並未性侵她,一切係她要求父親買車不成,遂進行誣陷。張男也因明(24)日將入監服刑而吞藥自盡,送醫急救後撿回一命。
張女前年向校內同學泣訴,父親在酒後數度猥褻她;老師知道後通報社會局進行安置,期間少女想不開,跳樓輕生、吞藥自盡,張男乘著到醫院探望女兒時,竟又伸出狼爪,並疑似有親吻她臉頰的行為遭監視器拍下,法官因此認定其犯行屬實,在一、二審皆判四年有期徒刑。
據《蘋果日報》報導,但少女在三審前寫自白書盼還父清白,只因不滿他不幫忙買機車而進行誣陷,事實是她未受侵犯,宣稱若父親真坐牢,她會良心不安。不過上訴遭最高院駁回,張男憤而吞老鼠藥自清,向媒體表示「若要我含冤坐牢,我不如死掉。」現在律師已提出延後入監申請,並聲請法院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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