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長許宗力今天指出,以法律見解不當為由,對法官發動調查,將付出傷害法治的代價。一旦司法不再能公正審判及保障少數,憲政民主無異於僅剩下空殼。
▲司法院長許宗力今天指出,以法律見解不當為由,對法官發動調查,將付出傷害法治的代價。(圖/中央社資料照)
許宗力上午與法務部長蔡清祥、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林瑞成出席「第75屆司法節學術研討會」,他致詞時做上述表示。
許宗力指出,近來傳有監察委員因為不滿個別案件中的法律見解,有意約詢、調查個案承審法官,這在司法工作者之間激起了相當程度的疑慮,司法院也發表了不贊同的嚴正聲明。他在慶祝司法節場合希望重申司法獨立的重要性。
他說,司法獨立是要避免外來的不當干預及壓力,使法官不需要屈從特定人的意志,而能中立超然於各方之間,做出公正無私的裁決。且所謂不受干預,不僅指裁判前不受干預, 裁判後也不受秋後算帳。
許宗力表示,司法獨立得來不易,甚至還有可能在溫水煮青蛙的過程中緩慢衰敗、死亡。而滑坡的起點,往往就在司法捲入敏感政治性案件時,不論判決結果如何,都一定引發敗訴一方特定群體的不滿,於是,責難承審法官的獵巫衝動便從中滋生。
他認為,若僅因為法官闡述內心的法律確信,不滿意判決內容的人就要對法官不利,追究法官的責任,未來他所支持的判決見解,也可能成為另一方陣營對法官鳴鼓攻之的理由,這個過程也將讓法官動輒得咎,終日蒙受被彈劾、懲戒的壓力。
在寒蟬效應下,司法恐將逐漸變得怯懦,法官被迫自我審查以避免事後的攻訐清算,使判決越趨保守安全,而忽略了對法律正義的追求。同時,也將更難期待法官能干犯眾怒,勇於做出保障少數的進步判決。
許宗力指出,若法官有違法失職情事,目前不僅有內部的職務監督機制,法官法修法之後,對法官的監督淘汰也已變得更直接、更有效,而監察權的外部監督在此更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更何況在枉法裁判情形,法官也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因此,在維護審判獨立的同時,司法並沒有逸脫在權力分立的控制之外。
許宗力呼籲,任何憲政機關皆應尊重司法權形塑個案法律見解的權力領域,以共同維護一代又一代台灣人辛苦爭取而來的司法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