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一名吳姓海軍士官利用擔任承辦人事等相關業務之便,拿長官的帳號密碼,未經授權擅自登入人力資源管理系統,私查將官、駐外武官,甚至情報人員的機密人事資料,次數多達百次。高檢署依國家機密保護法、國家情報工作法等罪起訴。
▲海軍吳姓士官取得長官帳號密碼,違法登入國軍人力資源管理等系統,私查將官和情報人員的機密資料。(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吳男在海軍擔任行政士,承辦人事相關業務,卻於2016年至2017年間,取得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在內長官的帳號密碼後,未經授權登入國軍人力資源管理、國軍人事管理資訊等系統,私查包含將官、駐外武關、情報單位人員的機密人事資料。
直到國防部因進行資安管理作業,發現數百筆可疑查詢紀錄,向上追查,根據IP找到吳男,依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國家情報工作法等罪,將吳男送辦。吳男到案後坦承犯案,高檢署依法起訴。
根據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刺探或蒐集國家機密者,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另依國家情報工作法規定,情報人員或協助情報人員假借職務犯罪者,加重其刑至2分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