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李姓男子不滿他所飼養的愛犬,遭林女家的寵物侵犯,竟從前年10月至11月間,多次打電話到林女住處騷擾,甚至更出言恫嚇「讓我退退火舒服」、「你現在身上穿什麼睡衣? 形容一下」,林女不堪其擾憤而報警,新北地院經審理後,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李男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
判決指出,李男基於恐嚇危害安全犯意,從前年10月28日晚間6時許,至11月6日上午6時許,共計5度撥打電話進到林女的住處騷擾林女,甚至還在電話中出言恫嚇「讓我退退火舒服、如果你不照做的話我就要打牠、你現在身上穿什麼睡衣?形容一下、你家的狗侵犯我家妮妮(寵物名)、你不照做的話我就要傷害汪汪(寵物名)」,張女聽到電話之後,心生畏懼於是前往警局報案,向李男提告。
新北地院法官認為,李男僅因細故,便撥打行動電話恫嚇張女,造成她心生畏怖,應予譴責,兼衡素行、智識程度、家庭經濟狀況、犯罪動機、目的、迄今未與張女達成和解,以及其犯後態度等一切情狀後,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李男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可上訴。
▲李男不滿愛犬遭侵犯,竟出言恫嚇張女,遭判拘役20日。(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